2015年8月19日,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,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铝型材反倾销期中复审案作出终裁,反倾销税高达48.5%,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604.10.00、7604.21.00、7604.29.00、7608.10.00、7608.20.00、7610.10.00 、7610.90.00。
2015年12月14日,美国商务部对华铝型材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终裁,反倾销税率高达222.82%,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604.21.0000、7604.29.1000、7604.29.3010等。
澳大利亚跟美国这一反倾销关税,影响到国内700多家铝型材企业,引起国内铝企一片哗然。 无疑会造成部分中企退出澳洲跟美国市场。
针对此贸易壁垒,我司致力于反倾销案例研究,通过第三国转口贸易,可成功规避反倾销高关税。比如马来西亚、台湾、泰国转口等,出具第三国原产地证,装箱单,发票等整套清关文件给目的港客户清关,即可规避此贸易壁垒问题。
此产品,出口澳大利亚,有客户在马来西亚操作转口。马来西亚有实体的铝制品工厂,可以出工厂的FAT产地证,出口澳大利亚0关税,这很大程度降低了目的港的清关关税,目的港顺利清关。
出口美国,目前马来西亚、台湾都有客户在操作,目的港顺利清关。针对美国的特殊要求,我司有多年转口操作经验,解决客户转口的疑虑。